针对您提出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被取保候审、拘役期间的生活费发放问题,我根据相关政策文件为您详细解答如下: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若被采取强制措施或受行政、刑事处罚,其退休费待遇的处理是有明确规定的。这一规定主要依据的是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监察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9号)。
根据该通知的第二条第五款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退休后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拘役被宣告缓刑期间,会停发退休费待遇,但会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费的60%计发生活费。这意味着,在拘役期间,您虽然不再享受全额的退休费,但会有一部分生活费作为基本保障,具体数额为您原基本退休费的60%。
进一步地,如果刑罚执行完毕或缓刑考验期满不再执行原判刑罚,您的基本退休费会按12%降低,同时补贴会按低一个职务层次(技术等级)确定。并且,在今后国家调整退休费时,您将按原执行退休待遇职务层次(技术等级)的低一个职务层次(技术等级)的标准执行。
另外,我还注意到有关于企业离退休人员被判徒刑养老金发放问题的通知,但这一通知主要针对的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下的离退休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况有所不同。因此,在解答您的问题时,我们主要依据的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关政策文件。
综上所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被判处拘役期间,生活费会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费的60%计发。这一规定旨在保障您在服刑期间的基本生活需求,同时也体现了国家对退休人员权益的关注和保护。希望这一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咨询,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