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诈骗一万八并退还了九千,仍然可能构成诈骗罪,但退还部分款项可以作为量刑时的从轻情节考虑。具体是否构成犯罪以及量刑轻重,需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综合判断。
一、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关于诈骗数额的认定
在诈骗案件中,诈骗数额是认定犯罪和量刑的重要依据。对于已经退还的部分款项,虽然不能完全抵消诈骗行为,但可以作为量刑时的从轻情节考虑。具体来说,诈骗一万八,即使退还了九千,仍然有一万未退还,这一万元仍然属于诈骗数额。不过,退还的九千元可以在量刑时作为悔罪表现,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三、量刑情节的考虑
在量刑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诈骗数额、犯罪手段、犯罪情节、被告人的认罪态度、退赔情况等。对于退还部分款项的被告人,法院通常会认为其有一定的悔罪表现,从而在量刑时予以从轻。但具体从轻的幅度,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
四、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
五、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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