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漏犯是有追诉期的,但具体追诉期限需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一般追诉时效的规定:
- 法定最高刑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5年。
- 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10年。
- 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15年。
-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为20年。若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漏罪追诉时效的特殊计算规则:
- 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的追诉时效因犯新罪而中断,从犯后罪之日起重新计算。
- 刑罚执行过程中发现漏罪的,不存在追诉时效问题,应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并与前罪所判刑罚合并执行,已执行的刑期计入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不受追诉时效限制的情况:
-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逃避侦查或审判的。
-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而司法机关应当立案却不予立案的。
综上所述,刑事案件中的漏犯并非完全不受追诉期的限制。在判断漏犯是否应受追诉时,需综合考虑漏罪的性质、与前罪的关系、是否在追诉期限内发现以及是否存在逃避侦查或审判等特殊情况。如您或他人面临此类问题,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以便准确了解具体的法律后果和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