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雇主干活受伤骨折需要做什么鉴定-贾志波律师|法行宝
2025-12-09 劳动纠纷

核心结论:给雇主干活受伤骨折,通常需要进行工伤认定,在认定为工伤后,若涉及劳动能力受损,还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若因雇主以外的第三人侵权导致受伤,可能还需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以下为详细说明:

  1. 工伤认定

    • 目的:确定受伤是否属于工伤范畴,这是后续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
    • 申请主体: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所需材料:一般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
    • 认定结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2. 劳动能力鉴定

    • 目的:评定职工因工伤致残后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以此确定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 申请条件: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 所需材料:通常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 鉴定结果: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3. 伤残等级鉴定(若涉及第三人侵权)

    • 目的:在因雇主以外的第三人侵权导致受伤的情况下,伤残等级鉴定结果可用于向侵权人主张民事赔偿,确定赔偿金额。
    • 申请主体:一般由受伤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向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提出申请。
    • 所需材料:包括司法鉴定委托书、身份证、病历资料(如住院病历、门诊病历、影像学资料等)、既往鉴定记录等。
    • 鉴定结果: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鉴定意见书应当由司法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原司法鉴定机构提出补充鉴定、重新鉴定申请,或者向其他司法鉴定机构提出重新鉴定申请。

在处理此类受伤骨折事件时,要按照相应流程及时申请鉴定,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若在过程中有任何疑问,都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