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 结算书的效力如何认定-安启博律师|法行宝
2025-12-09 合同纠纷

建设工程结算书的效力认定,主要依据合同约定、法律规定以及结算书本身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进行综合判断。以下从多个角度对建设工程结算书的效力认定进行详细分析:

一、合同约定优先原则下的效力认定

  1. 合同明确约定结算方式及效力: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关于工程结算的方式、时间、标准等内容的约定具有法律效力。若合同明确约定了结算书的编制、审核、确认等流程,以及结算书作为最终结算依据的效力,则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 例子:合同约定“工程竣工后,承包人提交结算书,发包人应在30日内审核完毕并签署确认,逾期未签署则视为认可结算书内容”,在此情况下,结算书一经承包人提交且发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即具有法律效力。
  2. 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时的处理:

    • 若合同未对结算书的效力作出明确约定,或约定不明,则应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行业惯例和公平原则进行认定。
    • 实际操作:在此情况下,双方可协商补充约定结算书的效力,或依据行业惯例、交易习惯等确定结算书的法律效力。若协商不成,可诉诸法律途径解决。

二、结算书作为合同履行证明及支付依据的效力

  1. 作为合同履行的证明:

    • 工程结算书是建设工程中用于确认和记录工程款项支付情况的重要文件,能够证明双方已经就工程款的支付达成了一致意见。
    •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工程结算书作为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重要证据,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2. 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

    • 结算书明确了应支付的工程款金额,发包方应按照结算单上的金额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若发包方未按照结算单支付工程款,则构成违约行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实际作用:在涉及工程款纠纷的诉讼或仲裁中,工程结算书往往被视为关键证据。法院或仲裁机构会根据结算书的内容来判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是否存在违约行为。

三、特殊情形下结算书的效力认定

  1. 结算书存在瑕疵或争议时的效力:

    • 如果工程结算书存在瑕疵(如计算错误、签名不全等)或双方对其内容存在争议,则其法律效力可能会受到影响。
    • 处理方式:在此情况下,需要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来解决争议,并确定结算书的最终法律效力。例如,双方可协商对结算书进行修正或补充,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审计和鉴定。
  2.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权益时的效力:

    • 如果双方恶意串通,通过签订虚假的工程结算书来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则该结算书无效。
    •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在此情况下,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宣告结算书无效,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法律法规对结算书效力的具体规定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 该解释对竣工结算文件的认可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若当事人约定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一定期限内不予答复即视为认可,则该约定具有法律效力。承包人可据此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
  2.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 该办法详细规定了工程价款结算的方式和时间节点,包括按月结算与支付、分段结算与支付等,并对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竣工结算款的支付比例和时间作出了具体规定。这些规定为发承包双方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有助于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和双方的合法权益。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发承包双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的规定,确保工程结算书的合法性、公正性和及时性。若双方对结算书的效力存在争议,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进行解决,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