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对同一事实的案件撤诉后又起诉的收费,通常需根据委托代理合同约定及实际工作量综合判断,具体分以下两种情况:
若原合同明确约定“撤诉后重新起诉的收费规则”
例如合同中写明“若因非委托人原因撤诉后重新起诉,律师费按原收费标准的80%收取”,或约定“重新起诉视为新案件,需重新签订合同并全额支付律师费”,则以合同条款为准。
法律依据: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16条,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收费时,可约定风险代理、分段收费等灵活方式,只要不违反禁止性规定(如刑事案件禁止风险代理)即有效。
若原合同未明确约定,需双方重新协商
此时律师费可能受以下因素影响:
温馨提示:为避免纠纷,建议在首次委托时即与律师明确约定“撤诉后重新起诉的收费规则”,并在撤诉时书面确认是否保留原代理关系。若您遇到此类情况,可直接向我提供合同条款或案件细节,我会为您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