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物流付款没有发票是否违法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若物流公司属于依法应当开具发票的情形而未开具,则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物流公司作为提供运输服务的经营者,在收取运费后应当主动向付款方开具发票。若其拒绝开具或以各种理由拖延,属于违法行为,付款方有权向税务机关举报(依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税务机关可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
若双方约定不开发票且不涉及偷逃税款,法律未直接禁止但存在风险
若付款方与物流公司明确约定不开发票(如以“不开票价格更低”为条件),且物流公司如实申报纳税(即虽未开具发票,但将该笔收入纳入税务申报),则法律未直接禁止此类行为。但需注意:
若不开票目的是偷逃税款,则双方均可能涉嫌违法
若物流公司通过不开发票隐瞒收入、偷逃增值税及附加税费,或付款方为少缴企业所得税而主动要求不开票,则双方均可能构成偷税行为。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税务机关可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50%至5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逃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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