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抚养人的定义并非单纯基于年龄是否达到60周岁或退休年龄,而是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
首先,从法律条文的角度来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规定,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这里并没有将年龄作为唯一或决定性的标准,而是强调了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情况。
具体来说,对于成年近亲属,如果他们丧失了劳动能力且没有其他生活来源,那么无论他们是否达到60周岁或退休年龄,都应当被视为被扶养人。例如,在您提供的案例中,吉某某虽然未满60周岁,但由于其自身疾病导致六级伤残,大部分劳动能力丧失,且无其他生活来源,因此被法院认定为被扶养人。
另一方面,对于因工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虽然《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中提到了年龄标准(如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等),但这同样不是唯一的标准。该规定也明确指出,如果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那么无论年龄如何,都可以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综上所述,被抚养人的定义并非单纯基于年龄是否达到60周岁或退休年龄,而是需要综合考虑劳动能力、生活来源以及具体的法律条文规定。因此,在判断一个人是否为被抚养人时,我们需要全面考虑这些因素,而不能仅仅依据年龄或退休状态来做出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