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被扶养人的年龄标准是55周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其中,对于女性被扶养人而言,年龄超过55周岁即可视为需要扶养的对象。这一规定是基于我国法定退休年龄以及社会普遍对于老年人生活能力下降的认知而制定的。
具体来说,在法律实践中,如果女性被扶养人年满55周岁,且满足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条件,那么她就有权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这一费用是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来计算的。
因此,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女性被扶养人的年龄标准是55周岁,而非60周岁。如有更多关于婚姻家庭、抚养权等法律方面的问题,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