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厂里服装是否要交押金”的问题,我可以给您一个明确且详细的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是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这其中包括了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等任何形式的费用。具体到您所提到的服装费,它同样属于这一范畴,因此,厂里是不能以服装为由向您收取押金的。
工作服装作为公司正常运营的一部分,其费用应当由公司自行承担,并列入公司的运营成本。当然,如果公司提供了工作服装,并在劳动合同或相关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了员工在离职时需要归还工作服装,或者因员工原因造成工作服装损坏需要赔偿的,那么员工是需要按照约定进行归还或赔偿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公司可以以此为由向员工收取押金。
所以,您可以放心,如果厂里以服装为由要求您交押金,这是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您有权拒绝这一要求,并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