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电梯加装阻扰施工二审判决后还阻扰施工警察不带人走算渎职吗”,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几个关键点:一是关于阻扰施工的行为性质;二是警察在这种情况下的职责和权限;三是渎职的构成要件。
阻扰施工的行为性质:
- 阻扰施工属于违法行为,可能构成妨害公务或寻衅滋事等。在二审判决后,如果仍然继续阻扰施工,说明行为人未遵守法院判决,属于拒不执行判决的行为,这也可能构成新的违法甚至犯罪行为。
警察的职责和权限:
- 警察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职责。对于阻扰施工的行为,警察有权进行制止,并依法对行为人进行处理。
- 如果行为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警察在接到相关报案或请求后,应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包括可能的强制措施。
渎职的构成要件:
- 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 构成渎职罪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主体身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的行为、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以及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结合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 如果警察在接到关于阻扰施工的报案或请求后,未依法履行职责,未对行为人进行处理,且这种行为导致了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重大损失,那么警察的行为可能构成渎职。
- 但是,是否构成渎职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包括警察的具体行为、是否存在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的情况、是否造成了重大损失等。
因此,不能简单地认为警察不带人走就算渎职,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如果您认为警察的行为存在渎职嫌疑,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或投诉,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