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对象转账 对象要求写自愿赠予是什么意思-武侠律师|法行宝
2025-12-04 合同纠纷

对象要求在转账时写“自愿赠予”,核心意图通常是明确这笔钱款的性质为赠与,而非借贷或其他法律关系,以避免未来可能产生的纠纷。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1. 从法律性质角度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若你明确写明“自愿赠予”,在法律上即视为双方达成赠与合意,这笔钱款将直接转化为受赠人的个人财产,无需返还(除非存在法定撤销情形,如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权益等)。若未明确性质,未来若发生纠纷(如分手后对方主张是借贷),你可能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款项性质,否则可能面临败诉风险。

  2. 从关系维护角度
    对方要求写“自愿赠予”,可能是出于对关系稳定性的考量。例如,若双方处于恋爱或婚姻关系中,明确赠与性质可以避免未来因财产问题产生矛盾(如分手后对方要求返还“共同财产”)。但这也可能隐含对方对关系的不安全感,或对未来可能分手的预防性安排。建议结合双方关系阶段(如恋爱初期/稳定期/谈婚论嫁)综合判断,若关系尚未稳定,可谨慎考虑是否接受此类表述。

  3. 从风险防范角度

    • 若你主动赠与:明确写“自愿赠予”可避免未来纠纷,但需注意赠与金额是否超出自身经济能力(如大额赠与可能影响生活质量)。
    • 若你希望保留追回权利:则不应写“自愿赠予”,可改为“借款”或附条件赠与(如“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附条件赠与在条件未成就时(如未结婚),可要求返还。
    • 若对方要求你写但自己未写:需警惕对方可能通过此方式单方面固定赠与关系,而自身未承担相应义务(如未明确表示接受赠与)。此时建议双方同步签署书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

建议:

  • 若双方关系稳定且你自愿赠与,可按对方要求写明“自愿赠予”,但建议补充签署书面赠与协议,明确赠与金额、用途(如“用于共同生活开支”)及是否附条件(如“若分手不要求返还”),以减少未来争议。
  • 若你对赠与性质有疑虑(如担心对方利用此条款谋取不当利益),或希望保留追回权利,可拒绝写“自愿赠予”,并明确款项性质为借款或附条件赠与,必要时可要求对方出具借条或签署相关协议。

如有具体场景或金额争议,可进一步向我说明,我会结合细节为你提供更精准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