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监管场所会见在押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能传达物品和文件。这一规定主要是基于监管场所的安全和管理考虑,以及维护司法公正和程序的需要。
具体来说,律师在会见在押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遵守监管场所的相关规定和程序。这些规定和程序通常包括会见的时间、地点、方式等,以及不得携带与会见无关的物品或文件等要求。律师应当尊重并遵守这些规定,以确保会见的顺利进行和司法程序的正常进行。
如果律师需要向在押嫌疑人、被告人传递某些信息或文件,应当通过合法、正当的途径进行,如通过监管场所的工作人员转交,或者按照相关法律程序申请批准后进行传递。这样可以确保信息的传递符合法律要求,不会干扰司法程序的正常进行,也不会对监管场所的安全和管理造成不良影响。
总之,律师在监管场所会见在押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不得擅自传递物品和文件。如果有需要传递的信息或文件,应当通过合法、正当的途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