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承办人确实对卷宗材料负责。这一责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从立卷的角度来看,根据相关执法案卷管理制度,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以及移送其他部门的案卷,均由案件承办人负责立卷。这意味着案件承办人需要按照规定的顺序和要求,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汇集成卷,确保卷宗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其次,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案件材料也由案件承办人保管。这要求案件承办人必须妥善保管卷宗材料,防止材料丢失、损毁或泄露,确保案件材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再者,对于已经办结的行政执法案件,案件承办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如10个工作日内或每月25日,具体根据制度要求)完成立卷归档工作。这一环节同样要求案件承办人对卷宗材料负责,确保归档的卷宗材料符合规定要求,便于后续查阅和管理。
此外,如果案件承办人在案卷管理过程中违反规定,造成后果的,将按照相关责任追究制度对有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这进一步强调了案件承办人对卷宗材料负责的重要性。
综上所述,案件承办人在卷宗材料的立卷、保管、归档等各个环节都承担着重要责任,必须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要求执行,确保卷宗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