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大学并不属于法定抚养范围。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有权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子女应为“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这里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主要指的是仍在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者因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客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对于已经年满十八周岁、正在接受高等教育的成年子女,如大学生,他们并不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范畴。因此,从法律角度讲,父母并没有法定义务继续支付他们读大学期间的学费和生活费。
当然,在现实生活中,许多父母出于亲情和道义,会选择继续资助子女完成大学学业。但这并不是法律上的强制要求,而是基于父母对子女的关爱和期望。如果父母条件允许,他们可能会愿意给予子女一定的经济支持,但这并不构成法定义务。
对于大学生而言,他们应该树立自强意识,积极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参与勤工俭学等方式来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努力完成学业。同时,他们也应该感恩父母的付出和关爱,珍惜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努力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素质,为将来的独立生活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