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在校就读的大学生,父母是否有抚养义务”这一问题,我们可以从法律条文和实际案例两个角度进行详细解答。
首先,从法律层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的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而关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定义,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中第四十一条有明确规定:“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根据这一法律解释,我们可以明确,成年在读大学生并不属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范畴,因此,从法律角度讲,父母对成年在读子女并不具有给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
接下来,我们通过实际案例来进一步说明这一点。在之前的一个案例中,赵小某在成年后考入大学,由于学费和生活费花销增长,且无经济来源,也未独立生活,因此诉至法院要求父亲继续支付抚养费。但法院最终并未支持赵小某的诉求,理由正是基于上述法律条文的规定,即成年在读大学生不属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当然,虽然法律上没有强制要求父母支付成年在读子女的抚养费,但在实际生活中,很多父母出于亲情和道义,仍然会选择在经济上支持子女完成学业。这体现了我国人情伦理及社会传统习惯中的家庭责任感。
综上所述,从法律角度讲,父母对在校就读的成年大学生子女并不具有给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但父母是否选择在经济上支持子女,则更多地取决于家庭实际情况和父母个人的意愿。希望这一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