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岁上大学父母有义务抚养吗-王犹淦律师|法行宝
2026-08-14 婚姻家庭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十八岁上大学父母是否有义务抚养”的问题,这是一个涉及法律与道德层面的综合考量。

首先,从法律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主要指的是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对于已经年满十八周岁且正在接受高等教育的子女,他们并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范畴,因此父母在法律上并无直接支付其大学期间学费和生活费的义务。

然而,从道德和亲情的角度来看,父母为子女支付大学期间的学费和生活费等费用,往往被视为一种基于亲情和道德上的支持。这种支持并非法定义务,而是父母出于对子女的关爱和期望,自愿承担的一种责任。在实际生活中,许多父母也会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和子女的实际需求,给予一定的经济帮助。

结合具体案例来看,如您所提到的两个案例中,法院均驳回了成年子女要求父母支付大学期间抚养费的诉讼请求。这主要是因为成年子女已经具备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条件。同时,法院也鼓励父母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给予子女力所能及的帮助,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因此,对于您的问题,我的答案是:从法律角度来看,父母在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且正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并无直接支付其学费和生活费的义务。但从道德和亲情的角度来看,父母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和子女的实际需求,自愿给予一定的经济支持。作为子女,也应该体谅父母的不易,学会自立自强,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参与勤工俭学等方式筹措学费及生活费,完成大学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