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仅因家人不知道下落就判为诈骗窝点人员。诈骗案的认定需要满足多个条件,包括客体为公私财物所有权、客观上用欺诈手段骗取数额较大财物、主体为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上有直接故意及非法占有目的。具体来说:
家人不知道下落,并不能直接证明其参与了诈骗行为,也不能证明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因此,不能仅凭此一点就判为诈骗窝点人员。如果家人确实下落不明,并且与诈骗案件有关联,也需要通过详细的调查和证据收集来确定其是否参与了诈骗行为,以及其在诈骗案件中的具体角色和责任。
如果你或你的家人面临类似的情况,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准确地了解法律程序和权益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