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所采购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如何处理 退还当事人吗-金尚江律师|法行宝
2025-12-01 医疗纠纷

医疗机构因超范围执业所采购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一般不能直接退还当事人,需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没收、罚款、责令改正等行政处罚措施,并可能涉及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合法处置。 以下是具体分析:

  1. 超范围执业的法律定性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若医疗机构超出登记范围执业,属于违法行为,卫生行政部门将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对其处以警告、罚款(1万-10万元)、吊销执业许可等行政处罚。

  2. 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处置原则

    • 行政处罚阶段:在卫生行政部门查处超范围执业时,所采购的药品和医疗器械通常会被视为违法行为的工具或证据。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行政机关有权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有关的财物。此时,药品和医疗器械可能被依法没收,而非退还当事人。
    • 合法性审查:若药品和医疗器械本身质量合格且来源合法,但因超范围执业被扣押,行政机关可能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规定,将其交由符合资质的机构处理(如销毁、返还供应商等),而非直接退还患者或当事人。
    • 患者权益保护:若患者因超范围执业使用药品或医疗器械导致损害,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主张医疗损害责任赔偿,但此与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退还”无直接关联。
  3. 特殊情形说明

    • 未使用的药品和器械:若药品和医疗器械尚未使用且未被行政机关扣押,医疗机构理论上可与供应商协商退货,但需注意:
      • 退货需符合采购合同约定(如退货期限、条件等);
      • 若供应商拒绝退货,医疗机构可能需自行承担损失,因超范围执业本身已构成违法,合同条款可能因违法性而部分无效或可撤销。
    • 已使用的药品和器械:已用于诊疗活动的药品和器械,因涉及患者安全,无法退还,需按医疗废物处理规范处置。
  4. 合规建议

    • 医疗机构应严格遵守诊疗科目登记范围,避免超范围执业;
    • 若需扩展业务,应提前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 已采购的药品和器械应建立合规管理台账,确保来源可溯、去向可查;
    • 面临行政处罚时,可依法申请听证或行政复议,维护合法权益。

总结:超范围执业的药品和器械通常不会被退还当事人,而是由行政机关依法处置。医疗机构应优先通过合规途径解决业务需求,避免法律风险。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