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兼职是否可以开工作证明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兼职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雇佣关系。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存在雇佣关系的情况
如果兼职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包括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将兼职者作为正式员工进行招录、用工和劳动管理,并按月向其支付劳动报酬,那么这种情况下,兼职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了劳动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兼职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以证明其在该单位的工作经历和职位。工作证明通常包括兼职者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职位、工作时间、工作内容以及用人单位的公章等信息。
二、不存在雇佣关系的情况
如果兼职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比如只是临时提供劳务服务,并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税,那么这种情况下,兼职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并未建立劳动关系。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通常不会开具正式的工作证明,但可能会根据兼职者的要求,提供劳务服务证明或者收入证明等文件,以证明兼职者在该单位提供过劳务服务并获得了相应的报酬。
三、特殊情况:在校大学生兼职
对于在校大学生兼职的情况,虽然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但这并不意味着在校生不能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如果在校生以求职就业为目的应聘相应岗位,用人单位也将其作为正式员工进行招录、用工和劳动管理,并按月向其支付劳动报酬,那么双方关系并非实习或勤工助学,应认定建立了劳动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在校大学生兼职者也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
四、建议
综上所述,兼职是否可以开工作证明取决于兼职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雇佣关系。如果存在雇佣关系,兼职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如果不存在雇佣关系,则可能无法获得正式的工作证明,但可能获得其他形式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