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复议程序中,办案人员通常可被称呼为“行政复议人员”,这是最正式且通用的称谓。具体来说:
行政复议人员:这是指在行政复议机构中,专门负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工作人员。他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相关规定,对行政复议申请进行审查、受理、调查取证,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在特定场合下的称呼:
总结来说,称呼行政复议办案人员为“行政复议人员”是最为准确和恰当的。如果您在行政复议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