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当初约定不要抚养费,后来再起诉能要多少钱,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若存在法定变更事由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58条,若原约定抚养费数额明显不足以维持子女实际生活需要(如子女患病、上学等),或子女实际需要已超过原约定数额,法院会支持增加抚养费。此时,法院会综合考量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如收入、财产状况)及当地生活水平,判决支付合理金额。例如,若子女因重大疾病产生高额医疗费,法院可能判决支付部分或全部费用。
若不存在法定变更事由
若子女实际需求未发生显著变化,且父母经济状况未恶化,法院通常不会支持重新主张抚养费。因为抚养费约定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遵守诚信原则。但若支付方自愿履行,法律不禁止。
关键提醒:
建议:若您面临此类情况,可整理相关证据(如子女实际支出凭证、父母收入证明等),向我进一步咨询具体诉讼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