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前置:若想因老板欠工资而立即离职,在辞职书中需明确表达离职原因系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并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同时可要求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金。以下为具体分析及辞职书撰写要点: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致[用人单位名称]:
本人[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于[入职日期]入职贵公司,担任[岗位名称]。因贵公司自[拖欠工资起始月份]起至今,未按时足额支付本人工资,累计拖欠工资[具体金额]元,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
现本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正式通知贵公司,因贵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本人即日起解除与贵公司的劳动合同。同时,要求贵公司:
1. 立即支付拖欠的工资[具体金额]元;
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金额]元(按本人在贵公司的工作年限计算)。
请贵公司于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日内,与本人联系办理离职手续,并支付上述款项。逾期未处理的,本人将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特此通知!
通知人(签字):[姓名]
日期:[年月日]
提醒:在提交辞职书前,建议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再提交辞职书并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后续维权。如有其他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