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即已经评残九级、停工留薪6个月,一年半后取内固定,治疗完成后是否还能申请停工留薪,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停工留薪期的设定是为了保障工伤职工在受伤后能够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医疗和康复,而不必担心因暂停工作而失去收入。根据《海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暂行办法》(虽然此办法为海南地区性规定,但其中关于停工留薪期的基本原则和规定具有普遍参考意义),停工留薪期一般自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连续计算,且一般不超过12个月。不过,具体期限会根据《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以及工伤职工的实际伤情来确定。
对于您的情况,已经评残九级且停工留薪6个月,这表明您在初次受伤后已经享受了一段时间的停工留薪期。一年半后,您需要进行内固定物的取出手术,这是工伤治疗的一部分。根据相关规定,施行内固定治疗的,在取内固定物时,享有额外30日的停工留薪期。这是针对内固定取出这一特定治疗阶段的额外保障。
然而,关于您在取内固定物治疗完成后是否还能申请额外的停工留薪期,这需要根据您的具体伤情和康复情况来判断。如果您的伤情在取出内固定物后仍然严重,或者需要进一步的康复治疗,且这种治疗确实需要您暂停工作,那么您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向用人单位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的申请。
在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时,您需要提交治疗工伤的相关诊断证明材料,以证明您的伤情确实需要延长停工留薪期。用人单位在收到您的申请后,如果对此有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的确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将根据您的伤情和康复情况,以及医疗专家的意见,作出是否延长停工留薪期的确认意见。
综上所述,您在取内固定物时享有额外30日的停工留薪期。至于治疗完成后是否还能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这需要根据您的具体伤情和康复情况来判断,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和确认。希望这些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