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定不予受理的案件,再审申请请求的撰写应当围绕撤销原裁定、指令受理或提审等核心诉求展开,具体内容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法律适用进行详细阐述。以下是从不同角度对再审申请请求撰写的详细分析:
一、再审申请请求的基本构成
再审申请请求是再审申请书的核心部分,它应当明确、具体地表达申请人对原裁定的异议以及希望法院采取的救济措施。在裁定不予受理的案件中,再审申请请求通常包括以下几个要点:
二、再审申请请求的撰写要点
明确指出原裁定的错误:
阐述再审的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
明确提出具体的再审请求:
三、再审申请请求的示例
以下是一个裁定不予受理案件再审申请请求的示例:
“再审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之间的XX纠纷一案,不服XX法院作出的(XXXX)XX民初XX号不予受理裁定,现依法向贵院申请再审。
一、请求撤销XX法院(XXXX)XX民初XX号不予受理裁定;
二、请求指令XX法院受理本案,或由贵院直接提审。
事实与理由:
一、原裁定认定事实不清。再审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确实存在XX纠纷,且该纠纷属于法院受理范围。原裁定以XX理由不予受理,缺乏事实依据。
二、原裁定法律适用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XX条之规定,本案应当属于法院受理范围。原裁定错误地适用了法律条款,导致不予受理的错误决定。
三、再审申请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裁定。再审申请人在申请再审期间,发现了新的证据,该证据足以证明原裁定认定的事实错误,应当予以撤销。
综上所述,原裁定存在认定事实不清、法律适用错误等情形,再审申请人特向贵院申请再审,请求撤销原裁定,指令受理或提审本案。”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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