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的发票未使用,在撰写相关证明时,核心是要清晰、准确地说明发票未被使用的事实,并附上必要的证据或说明材料以支持这一事实。以下是一份虚开发票未使用证明的示例框架及要点说明,供您参考:
证明标题:关于XX公司虚开发票未使用情况的证明
一、基本信息
开具方信息:
- 公司名称:XX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税号:XXXXXXXXXXXX
- 地址:XXXXXXXX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XXX,电话XXXXXXXXXXX
接收方信息(如适用):
- 公司名称(或个人姓名):XXX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税号(或身份证号):XXXXXXXXXXXX
- 地址:XXXXXXXX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XXX,电话XXXXXXXXXXX
二、发票详情
- 发票号码:XXXXXXXX
- 发票代码:XXXXXXXX
- 开具日期:XXXX年XX月XX日
- 发票金额:人民币XX元
- 发票内容:简要描述发票上注明的商品或服务名称
三、未使用情况说明
未使用原因:
- 明确说明发票未被使用的原因,例如:“因业务调整,该笔交易未实际发生,故此发票未被使用。”
- 或“经双方协商,取消了原定交易,因此该发票未被使用。”
未使用证据:
- 提供支持发票未被使用的证据,如双方协商取消交易的书面协议、邮件往来记录、交易取消的声明等。
- 若发票已退回,应附上退回发票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注明退回日期及方式。
四、承诺与声明
承诺:
- XX公司承诺所提供的上述信息真实无误,且该发票确实未被使用。
- 若因提供虚假信息导致的任何法律责任,由XX公司承担。
声明:
- 本证明仅用于证明XX公司开具的上述发票未被使用的事实,不涉及其他任何法律责任或义务。
五、附件
- 附件1:发票复印件/扫描件
- 附件2:未使用证据材料(如协商取消交易的协议、邮件往来记录等)
六、签署与盖章
- 公司名称(盖章):XX公司
-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XXX
-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在撰写此类证明时,请务必确保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附上充分的证据材料以支持您的陈述。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