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在卖房通知的除斥期间内将房屋卖给他人,可能构成侵权。具体分析如下:
核心前提
- 出租人在卖房通知的除斥期间内卖房。
- 询问此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法律分析
除斥期间的概念:
- 除斥期间,又称“预定期间”,是指法律规定的某种民事权利有效存续的期间。除斥期间也是某种法律事实,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行使其权利,其权利即被除斥。
出租人卖房的通知义务:
- 在租赁关系中,出租人若打算出售租赁房屋,通常应事先通知承租人,并给予承租人一定的优先购买权行使期间(即除斥期间)。
侵权行为的判定:
- 若出租人在未通知承租人或未在除斥期间届满后就将房屋卖给他人,可能违反了租赁合同中关于通知和优先购买权的约定,从而构成对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侵犯。
- 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租赁权的一种延伸,是法律赋予承租人的特殊权利。出租人违反这一义务,即可能构成侵权。
法律后果:
- 若出租人的行为构成侵权,承租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出租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确认买卖合同无效等。
结论
综上所述,出租人在卖房通知的除斥期间内将房屋卖给他人,若未履行通知义务或未在除斥期间届满后出售,很可能构成对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侵犯,从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出租人在出售租赁房屋时,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租赁合同的约定,确保承租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