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房收取看房费的合同需谨慎设计,核心结论是:合同应明确费用性质、支付条件、退还规则及违约责任,避免被认定为“霸王条款”或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是具体条款设计要点及风险提示:
1. 合同性质与费用定性
2. 核心条款设计
3. 合法性审查要点
4. 参考模板(简化版)
**看房服务合同**
甲方(买方):________
乙方(中介):________
**第一条 服务内容**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 根据甲方需求筛选3套房源;
2. 安排实地看房并陪同讲解。
**第二条 看房费**
1. 甲方需支付看房费人民币500元,于签订本合同后3日内支付;
2. 若甲方通过乙方成交,看房费可抵扣购房款;若未成交,按以下规则退还:
- 因甲方原因终止的,不退还;
- 因乙方原因终止的,全额退还。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未按时看房或私下成交的,已支付费用不予退还;
2. 乙方未提供约定服务的,退还费用并支付100元违约金。
甲方(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日期:________
建议:合同签订前需双方确认条款,避免口头约定。若涉及大额交易或复杂条款,可进一步细化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如仲裁或诉讼)。如有具体场景或条款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