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会移交检察院吗-赵凌锋律师|法行宝
2025-11-13 刑事辩护

危险驾驶罪在侦查终结后,确实会移交至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但移交后存在不被起诉的可能性。这一结论主要基于案件的具体情况、证据的充分性以及犯罪情节的轻重。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危险驾驶罪移交检察院的流程

危险驾驶罪案件在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会按照法定程序移送至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这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常规流程,旨在确保案件的公正、合法处理。

二、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标准与不起诉的情形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会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具体来说,不起诉主要分为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以及证据不足不起诉三种类型,在危险驾驶罪案件中,以下情形可能导致不被起诉:

  1. 犯罪情节显著轻微:

    • 如刚启动车辆即被劝阻,未发生移动,或仅在自家门口挪动车辆数米且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这些情形下,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可能不构成犯罪或符合酌定不起诉的条件。
  2. 酒精含量较低:

    • 血液酒精含量刚超过醉酒标准,且无其他严重情节,如行驶距离短、未发生交通事故等。这些情形下,虽然构成了危险驾驶罪,但犯罪情节轻微,可能符合酌定不起诉的条件。
  3. 认罪悔罪态度好:

    • 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真诚悔悟,积极配合调查。这种态度可能表明犯罪嫌疑人具有悔罪表现,愿意承担法律责任,从而符合酌定不起诉的条件。
  4. 具有自首、立功等情节:

    • 主动投案或提供重要线索协助破案。这些情节可能表明犯罪嫌疑人具有悔罪表现,且对社会有一定的贡献,从而符合酌定不起诉的条件。
  5. 证据不足:

    • 如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存在程序瑕疵,且无法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证明达到醉酒驾驶标准。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检察院可能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三、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流程与注意事项

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会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1. 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完成侦查后,将案件移送至人民检察院。

  2. 审查受理: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包括犯罪事实、情节、证据等。

  3. 决定起诉或不起诉:根据审查结果,人民检察院将作出起诉或不起诉的决定。如果决定不起诉,会制作不起诉决定书,并送达犯罪嫌疑人和其所在单位。

注意事项:

  • 对于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嫌疑人,应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犯罪事实和情况。
  • 委托专业律师提供法律帮助,提出有利的辩护意见,有助于争取不被起诉的结果。
  • 即使检察院决定不起诉,也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或其他法律后果,因此应认真对待并寻求专业指导。

四、法律依据

  •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综上所述,危险驾驶罪移交检察院后存在不被起诉的可能性,但具体结果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证据。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涉嫌危险驾驶罪,并希望了解更多关于案件处理的信息或寻求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