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改编原作拍成短剧播放破5亿 如何判定短剧与原作构成实质性相似-傅文浩律师|法行宝
2025-11-11 知识产权

结论概述

在新闻背景中,宁波中院认定《将军!夫人她请旨和离了》短剧擅自改编原作《桃花马上请长缨》并上线传播,构成对原作小说改编权、摄制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犯,关键在于判定短剧与原作构成实质性相似。判定短剧与原作构成实质性相似,需从接触可能性、独创性核心表达比对、具体视听呈现方式比对等多维度综合分析。

判定短剧与原作构成实质性相似的分析维度

  1. 接触可能性分析

    • 接触的认定:接触是判定实质性相似的前提。若短剧创作团队有机会接触到原作,如原作已公开发表且具有较高知名度,短剧创作时间晚于原作发表时间,则可推定存在接触可能性。在新闻背景中,被诉短剧承制单位开机摄制并完成拍摄的时间晚于原作小说连载和全网知名的时间,据此可推定被诉短剧编剧或作者存在接触原作小说的机会和可能。
    • 接触的证明:实践中,可通过原作的发表时间、传播范围、短剧创作团队的创作时间、创作过程中的参考资料等证据来证明接触可能性。
  2. 独创性核心表达比对

    • 独创性核心表达的定义:独创性核心表达是指作品中具有独创性的、能够体现作者思想情感和创作风格的部分,如人物设置、人物关系、故事情节推进等。
    • 比对方法:将短剧与原作在独创性核心表达上进行比对,看两者是否在关键性内核的选择确定上以及上述内核事项的具体表达上高度相似。在新闻背景中,被诉短剧在主线剧情背景设计、人物关系和故事情节推进等关键性内核的选择确定上以及上述内核事项的具体表达与原作小说高度相似,构成“实质性相似”。
  3. 具体视听呈现方式比对

    • 具体视听呈现方式的定义:具体视听呈现方式是指作品中通过视觉和听觉手段表现出来的具体内容,如标志性的台词、独特细节、标志性场景等。
    • 比对方法:将短剧与原作在具体视听呈现方式上进行比对,看两者是否在标志性的台词、独特细节、标志性场景等方面高度一致。若高度一致,则可认定两者构成实质性相似。

法律观点分析

  • 著作权法保护对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著作权法保护的是作品的独创性表达,而非思想或公有领域的通用情节框架。因此,在判定实质性相似时,应重点关注短剧是否复制了原作的独创性表达。
  • 实质性相似的判定标准:判定实质性相似并非逐句逐字地比对,而是看短剧是否提取再现了原作的独创性核心,如驱动故事核心情节的序列及其具体的视听呈现方式。若上述表达高度一致,即可认定二者构成实质性相似。

热点事件延伸思考与普法教育

  • 法律后续影响:该判决对微短剧市场具有警示意义,提醒创作团队在改编原作时应尊重原作者的著作权,避免擅自改编并上线传播。
  • 对相关行业的警示意义:微短剧市场应加强自律,提高原创性,避免人物设置和情节高度同质化、同题材泛滥等问题。
  • 类似情况的预防措施:创作团队在改编原作前,应获取原作者的授权,并签订详细的改编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同时,在改编过程中应保持原作的独创性表达,避免过度借鉴或抄袭。

法律建议

  • 对于原作者:若发现短剧擅自改编并上线传播自己的作品,应及时收集证据,如原作的发表证明、短剧的传播证明等,并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对于短剧创作团队:在改编原作前,应获取原作者的授权,并签订详细的改编合同。在改编过程中应尊重原作的独创性表达,避免构成实质性相似。若已构成侵权,应及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原作者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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