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著作财产权不包括追续权。下面是对此结论的详细分析:
一. 著作财产权的定义与范围
-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著作财产权是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的经济权利,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
- 这些权利是著作权法明确列举并保护的,是著作权人对其作品进行商业化利用的重要基础。
二. 追续权的性质与归属
- 追续权,通常指的是艺术品、文学作品等原创作品在首次转让后的每一次转卖中,原作者或其继承人都有权从增值中分享一定比例的权益。
- 然而,在我国著作权法中,并未明确将追续权列为著作财产权的一种。这意味着,在我国法律体系中,追续权并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范畴。
三. 法律依据
- 我国著作权法明确列举了著作财产权的范围,而追续权并未在其中。这表明,在法律层面,追续权并不被视为著作财产权的一部分。
综上所述,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著作财产权不包括追续权。这一结论是基于对著作权法相关规定的深入理解和分析得出的。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