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是先调解还是先收传票-石镇宾律师|法行宝
2025-11-09 婚姻家庭

起诉离婚的程序中,一般是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再收传票进入诉讼程序。以下是详细说明:

  1. 调解前置原则:根据我国《民法典》及《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这意味着在正式立案受理并发出传票之前,法院会安排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尝试通过协商解决纠纷。调解的目的在于尽可能促成双方和解,减少诉讼对抗,保护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

  2. 调解不成的情况:如果调解未能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法院将终止调解程序,正式立案受理案件,并向双方当事人发出传票,通知开庭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此时,案件将进入诉讼审理阶段,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3. 调解与诉讼的衔接:调解是离婚诉讼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但它并不替代诉讼。调解不成或不愿调解的,法院将依法进行审理,并根据查明的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因此,调解与诉讼是相互衔接、相辅相成的两个阶段。

总结来说,起诉离婚时,法院会先安排调解,调解不成再正式立案并发出传票进入诉讼程序。这一流程设计旨在尽可能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减少诉讼成本,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在离婚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欢迎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