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困难认定中70岁是否算赡养人口”的问题,这主要涉及到社会救助政策中对于赡养人口及法定义务人履行义务能力的认定。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在困难认定或特困供养人员的认定过程中,赡养人口的情况并不是单纯以年龄来划分的,而是要看其是否具备履行赡养义务的能力。根据社会救助政策的相关规定,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情况中,确实提到了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但这一认定是有附加条件的,即该老年人的人均收入需低于当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需符合当地城乡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
换句话说,70岁以上的老年人,如果其收入低于当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财产状况符合规定,那么在认定其是否为赡养人口(或更准确地说,是否为无履行赡养义务能力的法定义务人)时,会被考虑在内。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70岁以上的老年人都自动被视为无赡养能力的人口,而是需要具体评估其经济状况和财产状况。
此外,困难认定或特困供养人员的认定是一个综合评估的过程,除了考虑赡养人口的情况外,还会考虑申请人的劳动能力、生活来源等多个方面。因此,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正在申请相关救助,建议详细了解当地的政策规定,并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材料,以便更准确地评估申请人的情况。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