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普通赠与赠与人可以任意撤销 那受赠人再起诉有赢的可能吗-许乃义律师|法行宝
2025-11-05 婚姻家庭

受赠人在普通赠与被赠与人任意撤销后起诉,是否有赢的可能,需分情况讨论:

  1. 赠与合同未公证且未交付财产:

    •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在普通赠与中,若赠与合同未经公证,且赠与财产尚未交付,赠与人确实享有任意撤销权。此时,若受赠人起诉要求赠与人履行赠与合同,法院通常不会支持受赠人的诉求,因为赠与人已依法行使了撤销权。
  2. 赠与合同已公证或财产已交付:

    • 若赠与合同已经公证,或者赠与财产已经交付给受赠人,则赠与人不再享有任意撤销权。此时,若赠与人试图撤销赠与,受赠人起诉要求赠与人履行赠与合同,法院会支持受赠人的诉求,因为赠与人已丧失撤销权,且赠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3. 赠与合同存在法定撤销事由:

    • 即使赠与合同未经公证且财产未交付,若存在法定撤销事由(如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赠与人也有权撤销赠与。但在此情况下,若受赠人能证明撤销事由不成立或已消除,且赠与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赠与合同,受赠人起诉后仍有可能获得法院支持。不过,这种情况较为复杂,需具体分析证据和事实。
  4. 受赠人已实际依赖赠与并产生损失:

    •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即使赠与合同未经公证且财产未交付,若受赠人已基于对赠与的信赖而产生了实际损失(如为接受赠与而放弃了其他机会、进行了相关准备等),且赠与人无正当理由撤销赠与,受赠人起诉要求赠与人赔偿损失,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酌情支持。但这并非直接要求赠与人履行赠与合同,而是要求其承担因撤销赠与而给受赠人造成的损失。

建议:

  • 对于受赠人而言,若遇到赠与人任意撤销赠与的情况,应首先审查赠与合同是否已公证、财产是否已交付,以及是否存在法定撤销事由。
  • 若认为赠与人的撤销行为不合法或不合理,且自身已因此产生损失,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 在起诉前,建议受赠人收集相关证据(如赠与合同、财产交付凭证、沟通记录等),以支持自己的诉求。

后续行动:

  • 若有具体案情或证据需要分析,可直接向我咨询,我将根据具体情况提供更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