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提醒老年人防骗 将保健食品替代药品治疗疾病是否构成违法行为-李龙律师|法行宝
2025-11-04 侵权纠纷

结论概述:将保健食品替代药品治疗疾病的行为,不仅可能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还可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结合中消协的提醒,老年朋友们应特别注意避免此类行为,理性选购保健食品,不轻信虚假宣传。

一、法律定性及可能涉及的法律法规

  1. 欺诈行为:

    •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将保健食品替代药品治疗疾病,若经营者故意隐瞒真相或虚构事实,诱导消费者购买,即构成欺诈。
  2. 虚假宣传:

    • 《广告法》第十八条规定,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二)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三)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四)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五)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将保健食品宣传为具有治疗疾病的功能,明显违反了上述规定。
  3. 非法经营:

    • 若经营者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却销售声称具有治疗疾病功能的保健食品,还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将面临刑事处罚。

二、可能的法律后果

  1. 行政处罚:

    • 经营者可能面临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
  2. 民事赔偿:

    •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进行赔偿,包括退货、换货、赔偿损失等。
  3. 刑事责任:

    • 若经营者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或其他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面临有期徒刑、拘役、罚金等刑罚。

三、对公众的启示及预防措施

  1. 理性选购保健食品:

    • 老年朋友们在选购保健食品时,应认准“蓝帽子”标志和批准文号,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了解适宜人群和功能声称。不轻信所谓的“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体验”等活动中的夸大、虚假宣传。
  2. 警惕虚假宣传:

    • 不盲目购买声称具有“神奇疗效”“包治百病”的产品。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替代药品治疗疾病。
  3. 增强法律意识:

    • 老年朋友们应增强法律意识,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和维权途径。当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首先与经营者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通过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向消协组织投诉,或拨打12315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四、热点事件延伸思考

中消协的提醒不仅是对老年消费者的关爱,也是对整个社会的警示。随着保健食品市场的不断扩大,虚假宣传、欺诈行为等问题也日益突出。这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保健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加强市场监管、提高消费者法律意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等措施显得尤为重要。同时,老年朋友们也应保持警惕,理性消费,避免陷入消费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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