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是疑罪从无还是疑罪从有知乎-吴娟律师|法行宝
2025-10-28 刑事辩护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明确遵循的是“疑罪从无”原则,而非“疑罪从有”原则。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阐述:

一、“疑罪从无”原则的法律基础

“疑罪从无”原则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有着明确的体现。具体来说:

  • 侦查阶段: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若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对于已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立即释放,并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这体现了在证据不足或存在疑问时,不应继续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追究的理念。

  • 审查起诉阶段: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当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存在法定不起诉情形时,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也通过不起诉制度来落实“疑罪从无”原则,确保当事人免受无端的刑事指控和审判。

  • 审判阶段: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审人民法院在判决时,若认为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这进一步强调了审判中应遵循“疑罪从无”原则,及时解除被告人的被羁押状态。

二、“疑罪从无”原则的意义与价值

  1. 保护人权:该原则体现了无罪推定原则的精神,即在未经依法判决有罪之前,应视被告人为无罪。这有效保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了无辜者受到错误的刑事追究。

  2. 维护司法公正:通过避免将可能无辜的人错误定罪,“疑罪从无”原则有助于减少冤假错案的发生,维护了司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它要求司法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 促进法治建设:坚持“疑罪从无”原则,是法治国家建设的必然要求。它促使司法机关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推动刑事诉讼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同时,这也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和社会信任度。

三、与“疑罪从有”原则的对比

与“疑罪从无”原则相反,“疑罪从有”原则是指在证据不足或存在疑问的情况下,仍然倾向于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定罪量刑的做法。然而,在现代法治国家中,这一原则已被广泛认为是不符合人权保护和法治精神的。它违背了无罪推定原则和证据规则,容易导致冤假错案的发生,破坏司法公正。因此,“疑罪从有”原则在我国已被逐渐淘汰。

四、实际应用中的注意事项

在实际应用中,司法机关应严格遵循“疑罪从无”原则,确保每一个案件的判决都建立在确实、充分的证据基础之上。同时,对于证据不足或存在疑问的案件,应及时作出撤案、不起诉或宣告无罪的决定,以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和司法的公正性。

总结来看,我国刑事诉讼中明确遵循的是“疑罪从无”原则。这一原则不仅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更是司法公正和人权保障的重要体现。如果您在刑事诉讼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