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诉讼请求要怎么写-陈慧研律师|法行宝
2025-10-24 合同纠纷

在撰写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诉讼请求时,我们需要确保内容全面、准确且符合法律要求。以下是一个详细的诉讼请求撰写指南,结合了您提供的参考信息:

诉讼请求示例:

原告:[承包人公司名称],住所地[承包人公司地址]。

被告:[发包人公司名称],住所地[发包人公司地址]。

案由: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

诉讼请求:

  1. 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拖欠的工程价款: 具体金额:[具体拖欠的工程价款数额]元,该金额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费用。

  2. 请求确认原告对被告名下的[具体工程名称]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及相关司法解释,原告作为与发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在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情况下,有权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 请求判令若被告未在指定期限内支付工程价款,则依法拍卖或折价[具体工程名称]工程,并就拍卖或折价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原告请求法院在被告未履行支付义务时,采取必要措施实现原告的优先受偿权,包括但不限于依法拍卖或折价该工程。

事实与理由:

  1. 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 原告与被告于[合同签订日期]签订了《[具体合同名称]》,约定原告承建被告的[具体工程名称]工程。原告已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并经验收合格,但被告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至今仍拖欠[具体拖欠的工程价款数额]元。

  2. 催告与未支付情况: 原告已多次催告被告支付拖欠的工程价款,但被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已构成违约。

  3. 优先受偿权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原告作为承包人,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

证据与来源:

  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证明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合同关系及工程内容。
  2. 工程验收合格证明:证明原告已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并经验收合格。
  3. 催告函及送达证明:证明原告已多次催告被告支付拖欠的工程价款。
  4. 拖欠工程价款明细:详细列明被告拖欠的工程价款数额及构成。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七条等相关司法解释。

此致:

[具体受理法院名称]法院

原告:[承包人公司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姓名]

日期:[填写日期]


在撰写诉讼请求时,请务必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具体内容,并确保所有陈述均基于事实且符合法律规定。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