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接到调解电话该怎么说-吕巧梅律师|法行宝
2025-10-22 婚姻家庭

接到离婚调解电话时,核心前提是双方正处于离婚诉讼或协商阶段,调解员作为中立方介入,旨在促成双方达成和解。以下是具体建议,分场景说明:

1. 明确调解目的,保持冷静态度

调解的核心是“协商解决争议”,而非争论对错。接到电话时,可先确认调解员身份(如法院调解员、社区调解员等),随后表明态度:

  • 示例回应:“您好,我是XX(姓名),感谢您联系我。关于离婚事宜,我愿意配合调解,但希望先了解对方的具体诉求和调解方案。”
  • 关键点:避免情绪化表达(如指责对方),聚焦问题本身(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

2. 提前准备核心诉求,避免被动回应

调解前需明确自己的底线和可协商空间,例如:

  • 财产分割:列出共同财产清单,明确哪些可让步、哪些必须争取;
  • 子女抚养:考虑抚养权归属、抚养费金额、探视方式等;
  • 债务承担:区分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避免承担不合理责任。
  • 示例回应:“关于房产分割,我方主张按出资比例分配;子女抚养权希望由我方直接抚养,对方每月支付抚养费XX元。”
  • 关键点:用具体数据或事实支撑诉求,避免模糊表述(如“随便”“看对方意思”)。

3. 针对对方诉求,灵活应对

调解中对方可能提出不合理要求,需区分情况处理:

  • 若对方诉求合法但自己难以接受:可提出替代方案(如分期支付补偿款、延长探视时间等);
  • 若对方诉求无依据:明确拒绝并说明理由(如“该财产为我婚前个人财产,有转账记录为证”);
  • 若双方分歧过大:可建议调解员记录争议点,后续通过诉讼解决。
  • 示例回应:“我理解您希望获得更多财产,但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这部分属于我的个人财产,无法分割。不过,我愿意在子女教育费用上承担更多比例。”
  • 关键点:以法律条文为依据,避免单纯情绪对抗。

4. 调解协议需谨慎签署

若达成初步和解意向,务必要求调解员出具书面协议,并明确以下内容:

  • 协议条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抚养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标准);
  • 违约责任(如未按时支付抚养费的处理方式);
  • 协议生效条件(如是否需法院确认)。
  • 示例回应:“这份协议我需要仔细核对条款,特别是第3条关于抚养费支付方式的部分,能否补充逾期支付的违约金条款?”
  • 关键点:口头承诺无效,书面协议才是保障权益的关键。

5. 特殊情况处理

  • 若遭遇威胁或强迫调解:可明确拒绝并要求终止调解,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 若调解员偏袒一方:可向调解机构投诉(如法院调解委员会),或要求更换调解员。
  • 示例回应:“我注意到调解过程中您多次打断我方发言,这可能影响调解公平性。我希望您能保持中立,否则我将考虑终止调解。”

最后提醒:调解是协商过程,无需强行达成一致。若对方态度恶劣或调解无果,可及时通过诉讼维护权益。如有具体问题(如协议条款审查、调解策略制定),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您的实际情况提供详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