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批捕后一个多月律师递交了羁押必要性审查没通过还可以再次递交羁押必要性审-徐明良律师|法行宝
2025-10-20 刑事辩护

针对您提出的“被批捕后一个多月律师递交了羁押必要性审查没通过,是否还可以再次递交羁押必要性审查”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羁押必要性审查并非只能进行一次。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申请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只要存在合理的理由和相应的证明材料,就可以向办案机关对应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提出申请。

再次申请的条件

  1. 新的理由或证明材料:如果律师在首次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未获通过后,发现了新的理由或获得了新的证明材料,这些材料能够支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那么律师可以再次提出申请。

  2. 案件情况发生变化:随着侦查的进展,案件的情况可能发生变化,如证据出现重大变化、案件事实或情节发生变化等,这些都可能成为再次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理由。

再次申请的流程

  1. 准备申请材料:律师需要准备详细的申请材料,包括新的理由、证明材料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情况等。

  2. 提交申请:将申请材料提交给办案机关对应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如果其他人民检察院收到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办案机关对应的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或者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移送办案机关对应的同级人民检察院。

  3. 等待审查结果: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会进行初审,并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是否立案审查的意见。如果立案审查,检察院将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决定是否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

注意事项

  • 避免滥用申请权:律师在提出再次申请时,应确保申请的理由和证明材料真实、合理,避免滥用申请权影响刑事诉讼的依法进行。

  • 关注案件进展:律师应密切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了解案件的新证据、新情况,以便在合适的时机提出再次申请。

  • 与检察院沟通:在申请过程中,律师可以与检察院的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进行沟通,了解审查的进展情况,以便及时调整申请策略。

综上所述,如果律师在首次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未获通过后,发现了新的理由或获得了新的证明材料,或者案件情况发生了变化,那么律师可以再次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申请。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