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招投标活动中,若出现投标报价完全一致的情况,通常可从以下角度进行认定和处理:
初步审查与形式认定
首先需确认报价一致是否属于形式上的完全相同(如数字、单位、计算方式均无差异)。若为电子投标,还需核查系统记录的报价提交时间、修改痕迹等,排除因技术故障(如系统错误导致报价被覆盖)或人为操作失误(如同时复制粘贴相同报价)导致的巧合。
实质性审查与合理性分析
若形式上一致,需进一步审查是否存在实质性关联:
法律与程序处理
例外情形:非串通导致的报价一致
若经审查确认报价一致系独立、偶然发生(如投标人均基于公开信息、采用相同合理计算方法得出相近报价),且无其他串通证据,则可能不被认定为违法。此时,招标人可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规则(如抽签、摇号)确定中标人,或要求报价一致的投标人补充说明后重新评审。
建议:若您作为招标人或投标人遇到此类情况,建议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如报价文件、系统记录、沟通记录等),并依据招标文件和法律法规程序处理。如有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操作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