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听作品版权确权中心成立 创作者与平台间的版权权益如何平衡-傅文浩律师|法行宝
2025-10-18 知识产权

结论:视听作品版权确权中心的成立,为创作者与平台间的版权权益平衡提供了新的机制和保障。结合新闻背景,该中心落地长沙望城,将推动微短剧产业版权管理的规范化,有助于在创作者与平台间构建更加公平、合理的版权权益分配体系。以下从法律框架、权益分配机制、行业影响三个维度进行详细分析。

一、法律框架下的版权权益平衡

  1. 版权归属的法定原则
    根据《著作权法》第11条,视听作品的著作权由制作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作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这一规定明确了创作者与平台(制作者)之间的基础法律关系:平台拥有作品的财产性权利,但创作者保留人身权及合同约定的收益权。
    新闻背景关联:确权中心的成立,将通过技术手段(如区块链存证)和法律服务,强化版权归属的证据链,减少因权属不清引发的纠纷。例如,微短剧《将爱正晚秋》等作品的创作合同若通过确权中心备案,可更高效地明确各方权益。

  2. 收益分配的合同自由原则
    《著作权法》第19条允许作者与使用者通过合同约定收益分配方式。实践中,创作者与平台常通过“分成模式”(如按播放量、会员付费比例分成)或“买断模式”(一次性支付版权费)合作。确权中心可通过提供标准化合同模板、争议调解服务,推动双方达成更透明的收益分配协议。
    案例延伸:若某微短剧上线后播放量超1亿(如新闻中提到的六翼影视作品),但创作者与平台未提前约定分成比例,确权中心可依据行业惯例或司法判例,协助双方协商补充协议,避免长期诉讼。

二、确权中心推动的权益平衡机制

  1. 全链条版权管理
    新闻中提到,确权中心将“打通版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的全链条”。这意味着:

    • 创作阶段:通过版权登记、合同备案,提前固定创作者与平台的权利义务;
    • 传播阶段:利用技术手段监测侵权行为(如盗版链接),及时为创作者维权;
    • 交易阶段:建立版权交易市场,公开作品授权信息,减少平台与创作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实践意义:例如,湖南竖店影视集团若通过确权中心交易微短剧版权,可避免因私下交易导致的权属争议,同时创作者能更清晰地了解作品的市场价值。
  2. 政策扶持与行业规范
    望城区政府发布的《促进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从剧本创作、取景剧组扶持等十个方面提供奖励。确权中心可结合政策,推动平台与创作者共享政策红利。例如,对采用本地编剧剧本的微短剧,平台可与创作者约定更高的分成比例,以符合政策导向。
    法律风险提示:若平台利用政策优势单方面压低创作者收益,可能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2条关于“利用技术手段阻碍他人正常经营”的规定,确权中心需监督此类行为。

三、对创作者与平台的建议

  1. 创作者层面

    • 合同签订前:明确约定版权归属、收益分配方式(如分成比例、结算周期)、违约责任(如平台未支付报酬的违约金);
    • 作品传播后:通过确权中心定期查询作品使用情况,发现侵权及时取证(如截图、播放记录),并要求平台协助维权;
    • 政策利用:关注地方政府对微短剧的扶持政策,与平台协商将政策奖励转化为自身收益(如剧本创作补贴)。
  2. 平台层面

    • 透明化运营:公开作品收益数据(如播放量、广告收入),接受创作者与确权中心的监督;
    • 技术投入:利用确权中心提供的技术工具(如区块链存证),降低版权管理成本;
    • 合规建设:避免通过“霸王条款”限制创作者权利(如要求创作者放弃未来收益权),否则可能面临合同无效风险(《民法典》第497条)。

四、行业影响与未来展望

确权中心的成立,标志着微短剧产业从“野蛮生长”向“规范发展”转型。对行业而言,其意义在于:

  • 降低纠纷成本:通过标准化流程减少创作者与平台之间的诉讼;
  • 提升产业价值:规范的版权管理吸引更多资本投入,推动微短剧从“低成本快消品”向“高质量IP”升级;
  • 国际竞争力:完善的版权保护体系有助于中国微短剧出海,参与全球文化市场竞争。

结语:视听作品版权确权中心的落地,为创作者与平台提供了法律与技术相结合的权益平衡工具。双方应积极利用这一机制,在合同中明确权利义务,同时关注地方政策与行业规范,共同构建健康有序的微短剧产业生态。如有具体合同审查或纠纷处理需求,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