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养父母去世,生父母是否还能成为其监护人”的问题,这涉及到我国法律对于监护人确定的相关规定。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在一般情况下,如果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收养关系已经依法成立,并且养父母已经履行了抚养义务,那么在养父母去世后,生父母并不能自动成为养子女的监护人。这是因为收养关系一旦成立,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就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形成了新的父母子女关系。
然而,在特定情况下,如果养父母去世且没有其他合适的监护人(如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并且生父母愿意且有能力承担监护责任,同时经过相关程序(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的同意),生父母是有可能成为养子女的监护人的。但这并不是一个自动的过程,而是需要依据法律程序和相关规定来进行。
具体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因此,养父母去世后,生父母并不能直接成为养子女的监护人,而是需要依据法律程序和相关规定来进行申请和确定。如果在这个过程中遇到任何困难或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更具体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