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案件都询问吗-梁俊景律师|法行宝
2025-10-16 行政纠纷

再审案件并非一定会进行询问。再审案件的审查与审理遵循法定程序,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决定是否需要通过询问当事人等方式来全面了解案件事实、证据等情况。

询问的必要性及情形

  1. 询问的必要性:

    • 询问是再审过程中可能采用的一种方式,有助于法院更精准地查明案件真相,依法作出公正裁决。
    • 通过询问,法院可以了解当事人对原审裁判的看法、再审申请的理由以及新证据的情况等,从而综合判断再审案件是否符合再审条件。
  2. 可能进行询问的情形:

    • 有新证据:当当事人以有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新证据为由申请再审时,法院应当询问当事人,以了解新证据的形成过程、未在原审提交的原因等。
    • 事实不清、证据不明:当案件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明或对关键问题需要进一步核实等特定情形时,法院可能会对当事人进行询问。
    • 法律适用问题:对于案件涉及的法律适用问题,法院也可能询问当事人的观点,以全面审查原审裁判在法律适用上是否正确。
    • 其他情形:根据承办法官的判断,如果认为需要询问以更好地了解案件情况,也可能组织当事人进行询问。

不进行询问的情形

  • 有些案件可能仅通过审查书面材料、分析证据等就能作出判断,不一定非要询问当事人。
  • 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且法律适用明确,法院可能认为无需通过询问来进一步了解案件情况。

询问的程序及注意事项

  1. 询问程序:

    • 合议庭决定询问的案件,一般应在询问3日前通知当事人。
    • 询问由审判长或者承办法官主持,围绕与再审事由相关的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裁判结果或者诉讼程序等问题以及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查明的事项进行。
  2. 当事人权利与义务:

    • 当事人享有委托代理人参加询问、对审判人员提出回避申请、陈述举证质证和申辩的权利等。
    • 当事人应当按时出庭参加询问活动、遵守询问纪律、如实陈述事实并回答法官提出的问题和对方当事人的质问。

法律后果

  • 如果再审申请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询问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出的,法院可能裁定按撤回再审申请处理。
  • 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不参加询问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出的,视为放弃在询问过程中陈述意见的权利。

总结来看,再审案件是否进行询问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形和法院的判断。如果案件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明或法律适用问题等需要进一步核实的情形,法院可能会组织当事人进行询问。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且法律适用明确,则可能无需进行询问。如果您对再审案件的询问程序或其他法律问题有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