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告知的权利和义务-邓晓霞律师|法行宝
2025-10-16 刑事辩护

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告知其以下权利和义务:

一、犯罪嫌疑人的权利

  1. 认罪认罚获得从宽处理的权利:

    • 犯罪嫌疑人在接受讯问时,若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并愿意接受处罚,可以依法获得从宽处理。这一权利旨在鼓励犯罪嫌疑人积极配合调查,减轻法律后果。
  2. 辩护权利:

    • 犯罪嫌疑人有权为自己辩护,也可以委托辩护人进行辩护。这是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确保其在诉讼过程中能够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
  3. 申请回避的权利:

    • 若检察人员或侦查人员存在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等情形,犯罪嫌疑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这一权利旨在防止因人员关系导致的司法不公。
  4. 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 犯罪嫌疑人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若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有权要求配备翻译人员。这是保障犯罪嫌疑人语言权利的重要体现。
  5. 对与本案无关问题的讯问,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 犯罪嫌疑人在接受讯问时,对于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权拒绝回答。这有助于防止讯问过程中的滥用职权和侵犯隐私行为。
  6. 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和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权利:

    • 若犯罪嫌疑人认为采取的强制措施不当或不适宜继续羁押,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和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这是保障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权利的重要措施。
  7. 对超过法定期限的强制措施有要求解除的权利:

    • 若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犯罪嫌疑人有权要求解除。这有助于防止长期羁押和滥用强制措施的行为。
  8. 鉴定意见知悉权和申请补充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

    • 犯罪嫌疑人有权知悉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内容,并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这是保障犯罪嫌疑人知情权和申请权的重要体现。
  9. 核对讯问笔录、对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提出补充或改正的权利:

    • 犯罪嫌疑人有权核对讯问笔录,并对记载有遗漏或差错的部分提出补充或改正。这有助于确保讯问笔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10. 对办案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提出控告的权利:

    • 若办案人员侵犯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或进行人身侮辱,犯罪嫌疑人有权提出控告。这是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和人格尊严的重要措施。
  11. 对错误逮捕获得刑事赔偿的权利:

    • 若因错误逮捕导致犯罪嫌疑人遭受损失,其有权获得刑事赔偿。这是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和弥补损失的重要途径。

二、犯罪嫌疑人的义务

  1. 对办案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的义务:

    • 犯罪嫌疑人在接受讯问时,应当如实回答办案人员的提问。这是保障诉讼顺利进行和查明案件事实的重要义务。
  2. 接受人民检察院依法采取的人身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冻结存款、汇款等措施的义务:

    • 犯罪嫌疑人有义务接受人民检察院依法采取的各种侦查措施,如人身检查、搜查、扣押物证等。这是保障侦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收集证据的重要义务。

法律建议:

  • 在讯问过程中,办案人员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 犯罪嫌疑人应认真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同时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若犯罪嫌疑人对讯问过程或办案人员的行为有异议,应及时提出并寻求法律援助。

可能法律后果:

  • 若办案人员违反法律规定,侵犯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可能面临法律责任和纪律处分。
  • 若犯罪嫌疑人拒绝履行义务或提供虚假陈述,可能影响案件的审理和判决结果,甚至可能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