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最新修订内容的核心要点如下:
一、整体修订概况
此次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稿)》共106条,较现行税收征管法新增16条、删除4条、修改69条。修订主要聚焦在更好适应新经济新业态发展、对接个人所得税等新税制改革、加强与现行法律衔接等方面,旨在进一步营造法治公平的经济税收秩序。
二、具体修订内容
注重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 修订内容更加注重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增加为纳税人提供便利化办税等规定。例如,纳税人只需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设立登记,由登记机关与税务部门实时共享登记信息,无需再单独办理税务登记。
- 对主动纠正或者配合税务机关查处税收违法行为的,视情节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
- 增加税务机关对获取的涉税信息保密、限制用途等规定,对滥用职权违法实施行政强制,致使纳税人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顺应数字经济发展新形势
- 确立电子凭证、电子资料的法律效力,打消社会对于电子凭证入账和纳税人报送电子资料合法性的顾虑,降低企业合规经营成本,为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创造有利条件。
- 税局将加强与线上平台的合作,要求美团、淘宝、抖音等平台向税局提供商家信息、交易流水、钱款去向等数据,以便更有效地进行税收监管。
依法精准打击税收违法犯罪行为
- 修订内容强调依法精准打击税收违法犯罪行为,为合法经营者营造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税收营商环境。
- 完善对涉嫌违法的自然人纳税人采取税务检查、阻止出境等相关规定,有效打击少数高收入者偷逃税行为。例如,欠税超过100万或拖欠半年以上的,税务局可以直接把老板拉进“黑名单”限制出境。
具体条款修改
- 滞纳金修改为税款迟纳金:修改后迟纳金变为税收征收行为,突破“滞纳金”不得超过本金的限制,无上限。此举既平息法律性质争议,也强化对纳税人的威慑力,但可能加剧纳税人资金压力。
- “偷税”修改为“逃税”:与《刑法》第201条“逃税罪”的表述一致,更准确地反映了逃税本质——不是偷偷摸摸,而是故意逃避纳税义务。
- 关联交易的界定:范围调整,扩大到了公司与个人,甚至是个人与个人。税务机关有权对不按照独立交易原则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应纳税额、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行为进行合理调整。
- 虚开发票行为进行处罚:提高虚开发票、损毁税控装置等违法行为处罚上限,并明确为虚开发票非法提供帮助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其他重要修改
- 平台数据全透明:税局将加强与线上平台的合作,要求平台提供商家信息、交易流水等数据,以便更有效地进行税收监管。
- 帮助逃税的个人也要被罚:明确“协助逃税的个人连带处罚”,帮公司走账的股东、财务、亲戚朋友等都得注意,最高罚逃税金额的3倍。
- 核定征收要规范:文件里明确说规范核定征收,企业必须要规范做账,没账本别想核定。什么情况下能核定全国统一标准,各地再也不能搞税收洼地了。
三、修订意义
此次税收征管法的修订,有利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对于纳税人而言,需要更加关注税收法规的变化,确保自身经营行为的合规性,避免因不了解新规而面临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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