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厂里没有买公积金,辞职后怎样去起诉公司”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住房公积金问题并不归劳动仲裁管辖,而是应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这是因为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和管理是由专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的,它们有专门的流程和规定来处理此类问题。
在您决定追讨未缴的公积金之前,您需要准备好一些关键的证据,以证明您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并且公司未依法为您缴纳公积金。这些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可以明确您的工作关系和期限)、工资条(显示您的收入情况,以及可能关联的公积金缴费情况)、离职证明(证明您已经从公司离职)等。
接下来,您需要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一份书面的投诉材料。在这份材料中,您需要详细说明公司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公司未为您缴纳公积金的具体时间段。管理中心在收到您的投诉后,会进行调查核实。如果情况属实,管理中心会责令公司限期补缴公积金。
如果公司拒不补缴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意味着,即使公司不愿意补缴,您也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另外,如果您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您还有两种选择:一是可以起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作为;二是可以直接以公司为被告,要求公司补缴公积金并赔偿您的损失。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从您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因此,我建议您及时行动,以免因时效问题而影响您的权益主张。
总的来说,追讨未缴的公积金需要您准备好相关证据,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并根据处理结果选择合适的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这些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