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担保合同违约将承担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责任。具体分析如下:
一. 依据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支付违约金: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因此,若担保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违约金条款,担保公司在违约时需按约定支付违约金。
赔偿损失:担保公司的违约行为若给债权人造成实际损失,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违约方需赔偿对方因违约行为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 法定违约责任
继续履行担保责任: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因此,若担保公司未履行其担保责任,债权人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
采取补救措施: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受损害方可以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在担保合同中,这可能包括担保公司采取措施弥补因违约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形下,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综上所述,公司担保合同违约时,将依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多种责任。为避免这些责任,公司应严格遵守担保合同条款,确保合同履行。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