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房屋民事纠纷调解不成,原告可依法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法院对纠纷进行实体审理并作出判决。具体而言,原告可根据纠纷性质及自身诉求,提出以下要求:
要求被告履行合同义务
若纠纷涉及房屋买卖、租赁等合同关系,且被告未按约定履行义务(如未支付房款、未交付房屋等),原告可要求法院判决被告继续履行合同,或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例如:若卖方未按合同约定办理过户手续,买方可要求法院判决卖方限期过户,并支付逾期违约金。
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若被告根本违约(如恶意隐瞒房屋瑕疵、拒不履行主要义务),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原告可要求法院判决解除合同,并要求被告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如房屋差价损失、装修费用等)。
例如:若买方发现房屋存在重大质量问题,且卖方拒绝修复,买方可要求解除合同并索赔。
要求确认房屋权属或返还财产
若纠纷涉及房屋所有权争议(如借名买房、继承纠纷),原告可要求法院确认房屋权属归属;若被告非法占有房屋,原告可要求返还房屋并赔偿占用期间的损失。
例如:若原告主张借名买房,可要求法院确认房屋实际所有权归其所有,并判令被告协助办理过户。
要求排除妨碍或恢复原状
若被告的行为妨碍原告对房屋的正常使用(如非法占用、破坏房屋结构),原告可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或恢复房屋原状。
例如:若邻居擅自占用公共区域搭建违章建筑,影响原告通行,原告可要求拆除违章建筑并恢复原状。
要求支付租金或使用费
若纠纷涉及房屋无权占有(如租客拒不搬离),原告可要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占用期间的租金或使用费,并限期搬离。
例如:若租客合同到期后拒不退房,原告可要求支付逾期占用费并腾退房屋。
行动建议:
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案件处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