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买卖野生动物怎样定罪-张磊律师|法行宝
2025-10-13 刑事辩护

非法买卖野生动物罪的定罪,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定罪与量刑需结合野生动物的种类、数量、价值及犯罪情节等因素综合判定。以下从不同角度为您详细分析:

一、定罪标准

  1.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非法猎捕、杀害或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均构成此罪。
    • 范围界定:这里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包括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以及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二的物种。
    • 行为认定:不仅限于直接出售行为,还包括以食用为目的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行为,只要涉及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均可能构成此罪。
  2. 非法狩猎罪与非法经营罪的关联

    • 对于“三有”野生动物(即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虽不单独构成非法买卖野生动物罪,但若违反狩猎法规猎捕后出售,或大量收购、出售其制品扰乱市场秩序,可能分别以非法狩猎罪或非法经营罪论处。

二、量刑标准

量刑时,法院会综合考虑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包括但不限于野生动物的种类、数量、价值,以及对野生动物资源的破坏程度等因素。具体量刑标准如下:

  1. 一般情况

    •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这通常适用于犯罪情节相对较轻,如非法出售的野生动物数量较少、价值较低,或对野生动物资源造成较小破坏的情况。
  2. 情节严重

    • 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适用于犯罪情节较为严重的情况,如:
      • 非法出售的野生动物数量较大,如国家一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2只以上或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6只以上;
      • 造成野生动物资源严重破坏;
      • 非法经营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产品价值10000元以上或非法获利3000元以上;
      • 其他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形。
  3. 情节特别严重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适用于犯罪情节极其严重的情况,如:
      • 非法出售的野生动物数量巨大,如国家一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3只以上或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12只以上;
      • 造成野生动物资源特别严重破坏;
      • 非法经营的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产品价值达到50000元以上或非法获利30000元以上;
      • 其他被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三、其他考虑因素

在量刑时,法院还会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犯罪手段、方式及后果,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因素。例如,若犯罪嫌疑人具有累犯情节,或造成特别严重的生态破坏,可能会面临更重的刑罚。

四、实际案例与启示

以某案例为例,被告人张某非法收购并出售国家重点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猕猴2只,其行为构成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法院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此案例启示我们,非法买卖野生动物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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