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诉书上能看出是什么类型的不起诉吗-叶飞龙律师|法行宝
2025-10-13 行政纠纷

不起诉书上确实能够看出是什么类型的不起诉。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符合起诉条件或没有必要起诉时,依法不将犯罪嫌疑人提交人民法院进行审判、追究刑事责任的一种处理决定。不起诉的类型主要分为以下三类,这些类型通常会在不起诉书中明确体现:

  1. 法定不起诉(绝对不起诉):

    •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和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存在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七种情形时,检察机关会作出法定不起诉的决定。
    • 这七种情形包括: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以及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 相对不起诉(酌定不起诉):

    •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当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时,检察机关可以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 这种类型的不起诉体现了检察机关的裁量权,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认为不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处罚时,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3. 存疑不起诉:

    •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当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时,检察机关会作出存疑不起诉的决定。
    • 这种类型的不起诉意味着检察机关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支持对犯罪嫌疑人的起诉,因此选择不将其提交法院审判。

不起诉书的作用与内容:

  • 不起诉书是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正式法律文书,它详细记录了案件的基本情况、检察机关的审查意见以及不起诉的理由和依据。
  • 在不起诉书中,检察机关会明确指出不起诉的类型(法定不起诉、相对不起诉或存疑不起诉),并阐述作出该决定的法律依据和事实理由。

法律建议:

  • 如果您收到了不起诉书,并希望了解不起诉的具体类型和理由,可以仔细阅读不起诉书的内容。
  • 如果您对不起诉决定有异议,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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